为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水平,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11月3日至6日,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赴四县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和省、州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运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检查中,检查组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现场反馈、观摩实操等方式,围绕“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总要求落实情况、审查机制建设、业务能力、人员培训等方面,深入了解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截至目前,州本级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共计27件,提出审查意见2条;四县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共计58件,提出审查意见3条。针对备案审查工作中存在的漏报、漏审、专职人员不足等问题,检查组强调,要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信息沟通,提醒相关部门单位及时报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借助规范性文件数据查询系统,开展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利用数据赋能,及时发现并将规范性文件的不适当情形处理在萌芽状态,降低纠错成本。要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备案审查能力培训,通过现场案例教学、工作经验推广、理论学习等方式,提升理论能力和业务水平;要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一件一档”原则,实现从收文到处理、归档全程留痕,科学化、规范化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在督导检查中,检查组深入了解九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组织架构、制度建设、意见征集、法治宣传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法规草案意见征集、协调不同群体利益诉求,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检查组指出,要持续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参照《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南》《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管理办法》,优化结构、完善制度,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能够正常运行。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以群众为主体,吸纳退休干部、行业专家等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立法“人才库”、“专家库”,让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更接地气、更顺民意、更懂民心的立法“直通车”、民意“连心桥”作用。

下一步,州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加强对备案审查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指导与支持,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为提升立法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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