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祁连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述职评议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立完善制度,规范评议程序、明确述职内容、丰富评议形式等,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着力提升工作实效,促进依法勤勉履职。
健全完善制度,强化任后干部监督。先后出台《祁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祁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实施细则》等,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推动人事任免工作体系化、法治化和规范化。同时,出台《祁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办法》,对评议的对象、内容、组织领导、基本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指导评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选定评议对象,规范述职报告内容。根据县委重点工作部署,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半年确定“一府一委两院”的述职评议对象,明确要求评议对象聚焦遵守和执行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践行履职承诺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情况;勤政廉洁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方面提前撰写述职报告。
优化方式方法,提升干部监督效能。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印发文件通知,明确一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由部分省、州、县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组成述职评议调研组,深入被评议对象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服务对象、人大代表,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调查了解被评议对象履行职务情况,为常委会评议奠定扎实基础。二是开展履职评议。要求被评议对象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现场述职,并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对述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三是及时通报评议结果。对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及时将评议结果上报县委,为县委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有效地促进了被评议对象工作效能的提升。
目前,祁连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已对“一府一委两院”的2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了述职评议,为届内任用“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全覆盖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