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关于海北藏族自治州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
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2月6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海北藏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州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要求,“十五五”时期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实现生态功能最大化为首要任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加快构建“一屏两园四区多节点”战略布局,着力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家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上走在前列,确保与全省、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接续奋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的海北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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